8月1日,据人民法院公告网、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告显示,张纪中因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致歉义务,被前妻樊馨蔓申请强制执行。这一事件再次将张纪中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而除了隐私侵权案,张纪中的商业版图也备受关注。樊馨蔓是央视原著名导演,和张纪中当年的这一段感情可以用势均力敌来形容。樊馨蔓知名度不高,却靠着不俗的实力在业内打响了名声,曾参与制作过《东方时空·百姓故事》、《感动中国》、《中国魅力城市》、《爱的频率》等影视作品。而追溯她和张纪中的缘分,还要从1988年说起。
樊馨蔓和张纪中同居12年之后公开婚姻关系,于2002年正式登记结婚,2016年结束婚姻关系。根据樊馨蔓本人所说,她和张纪中早在2009年感情就出了问题,在樊馨蔓看来,她受到了对方多次威胁,甚至不顾孩子在家也要找到家里来闹事儿,在割分共同财产中也耍了很多心眼。
公告显示,法院认为,被告张纪中曾发布微博将《离婚协议书》公开至网络,内容包括原告樊馨蔓的出生年月日及住址、原被告子女的情况、双方财产的分割情况等原告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人信息,被告的行为构成隐私权侵权。法院判决张纪中向樊馨蔓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公证费用998元、律师费5000元。
据天眼查,案件流程信息显示,不久前,张纪中已因此案被强制执行2.5万余元。
作为曾翻拍过众多金庸经典小说的制片人,张纪中的名字与《笑傲江湖》、《天龙八部》、《神雕侠侣》、《射雕英雄传》等经典作品紧密相连。这些作品不仅为他赢得了声誉,也为他积累了丰厚的资本。
但张纪中的商业远见并不止于此。早在2007年,他就成立了上海纪中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达300万,并与前妻共同经营。这家公司成为了他商业版图中的重要一环。近几年来,随着文化市场的不断发展,张纪中也看准时机,持续关注电视剧产业生态的发展。他的商业运作主要体现在成立新公司、登陆新领域、开拓新技术以及进军资本市场等方面。其旗下公司众多,业务涉及广泛,包括影视剧的投资、制作、发行等各个环节。其中,前几年大火的网剧《盗墓笔记》就是张纪中商业运作的一个成功案例。从版权的买入到改编、制作、发行,每一个环节都与利益紧密相连。在原著拥有强大书粉的支持下,《盗墓笔记》赚得盆满钵满,也为张纪中带来了可观的收益。除了影视剧的投资制作,张纪中还积极拓展其他业务。地方政府曾邀请他旗下公司为当地制作宣传电影,如《轩辕黄帝》。这一举动不仅提升了他旗下公司的知名度,也进一步拓展了他的商业版图。
张纪中离婚后,所有股份已归前妻。公开资料显示,张纪中与前妻樊馨蔓当前仍在上海纪中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美猴王影业有限公司等存在合作关系。
其中,上海纪中文化发展公司由张纪中持有45.85%股权,樊馨蔓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等职务并持有34.67%股权。
在张纪中任总经理的湖南美猴王影业公司中,樊馨蔓担任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职务,并间接持有约70%股权。纵观这几年张纪中公司的收入情况,自2013年至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00万、600万和1500万,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
张纪中今年5月12日发微博表示,“离婚后名下所有公司持股股份全部经由离婚财产分割给了樊馨蔓女士。其中上海纪中文化公司股份对方始终因其一些特殊目的没有按约定执行转股,在我方多次催告下,企信宝显示已依照离婚协议将我名下全部股份转至樊馨蔓女士名下,而2021年我们突然发现樊馨蔓女士又擅自违背我个人意思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股份又转回到我名下,因离婚后她经营不善把公司搞得负载累累,于是她想把她多年经营不善的债务转嫁于我。多次催告她执行无果,无奈我便多次在各个平台公开声明我已在事实上不是纪中文化股东,并多次公布离婚协议中对此的明确约定,以防相关人士被蒙蔽。”
张纪中强调,已卸任掉此前所有公司的一切职务,所持有相关所有股份全部都归樊馨蔓一人所有,其一切债权债务均与自己无关。
回顾往昔峥嵘岁月,张纪中以翻拍金庸武侠小说而大火于电视圈。他塑造出了一大批经典的荧幕形象在观众心中留下深刻印象,同时也捧红了不少如今已大红大紫的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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