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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月证监会立案调查名单
公告时间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索赔区间(暂定) |
2024/8/2 |
300128 |
锦富技术 |
在上市后至2024年8月2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8月3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
2024/8/3 |
002313 |
日海智能 |
在上市后至2024年8月2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8月3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
2024/8/6 |
600624 |
复旦复华 |
在上市后至2024年8月5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8月6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
2024/8/9 |
300052 |
中青宝 |
在上市后至2024年8月9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8月1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
2024/8/9 |
300311 |
任子行 |
在2021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股票,并在2023年4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
2024/8/10 |
000698 |
沈阳化工 |
在上市后至2024年8月10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8月1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
2024/8/10 |
002360 |
同德化工 |
在上市后至2024年8月10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8月1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
2024/8/14 |
002505 |
鹏都农牧 |
在上市后至2024年8月14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8月15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
2024/8/16 |
603869 |
ST智知 |
在上市后至2024年4月30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5月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
2024/8/16 |
603517 |
绝味食品 |
在上市后至2024年8月16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8月17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
1、2024 年8月2日,苏州锦富技术(维权)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4019号)。锦富技术近日接连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三份公告。
2、 2024 年8月3日,日海智能(维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2024年8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送达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427号)。日海智能就立案调查事项的自查情况披露如下:2023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2024年2月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具体详见www.szse.cn上公告的《关于对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4〕96号)。《决定》认定公司在重大诉讼和仲裁未及时披露等方面存在违规事实,因此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纪律处分。
3、2024 年8月6日,上海复旦复华(维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4031号)。此次复旦复华遭证监会立案,或与此前曝光的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有关。2024年3月19日,复旦复华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披露的2013年-2023年期间的定期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4、2024年8月9日,深圳中青宝(维权)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青宝,证券代码:300052)及实际控制人张云霞女士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29、证监立案字007202425号)。中青宝此前先后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深交所的监管函,内容均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云霞因涉嫌犯罪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公司在知悉张云霞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未及时披露相关事项有关。
5、2024年8月9日,任子行(维权)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任子行,证券代码:300311)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428号)。经公司自查,本次立案的原因主要系公司自查发现全资子公司北京亚鸿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相关年度存在多计资产、多计收入、多计利润等情况,公司已进行积极整改,对相关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6、2024年8月10日,沈阳化工(维权)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22024003号)。
7、2024年8月10日,山西同德化工(维权)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72024005号)。 同德化工在公告遭证监会立案的同时,还发布了关于收到山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山西证监局发现同德化工存在信息披露和部分内幕信息未进行登记的违规行为。
8、2024年8月14日,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32024004、证监立案字0132024005号)。
9、2024年8月16日,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72024001号)。ST智知(维权)于2024年5月31日收到广西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广西证监局关注到ST智知存在未按规定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和以前年度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违规行为。
10、2024年8月16日,绝味食品(维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绝味食品,证券代码:603517)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32024009号)。
二、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名单
2024年8月,共有10家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事先告知。
公告日期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索赔区间(暂定) |
2024/8/2 |
300242 |
佳云科技 |
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4月27日之间买入,并在2022年4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
2024/8/3 |
300630 |
普利制药 |
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16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17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
2024/8/3 |
002581 |
未名医药 |
2018年8月22日至2023年11月23日之间买入,并在2023年11月24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
2024/8/3 |
002424 |
ST百灵 |
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
2024/8/5 |
002316 |
亚联发展 |
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8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8月3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
2024/8/5 |
000023 |
*ST深天 |
2021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
2024/8/8 |
000010 |
美丽生态 |
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10月21日之间买入,并在2022年10月2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
2024/8/16 |
600804 |
*ST鹏博 |
2013年4月12日-2023年7月1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7月1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
2024/8/16 |
603879 |
ST永悦 |
2022年3月18日至2023年10月11日之间买入,并在2023年10月12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
2024/8/16 |
600745 |
闻泰科技 |
2018年4月26日至2023年7月11日之间买入,并在2023年7月12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
1、2024年8月1日晚间,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维权)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经查,佳云科技未及时披露子公司重大亏损情况,中国证监会拟对佳云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
2、2024年8月2日晚间,海南普利制药(维权)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24]2号)。经查,普利制药存在法定期限内未及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截至4月30日,普利制药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中国证监会对普利制药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3、2024年8月2日晚间,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经查,未名医药(维权)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非经营性关联交易。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及合同履行的重大进展。中国证监会对未名医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4、2024年8月3日,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24号)、《关于对姜伟、牛民、李红星、郑荣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4〕25号)。经查,贵州百灵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销售费用归属期间不准确等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二是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以上问题导致公司多年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
5、2024年8月4日晚间,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吉证监处罚字[2024]1号)。经查,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纳入亚联发展2021年合并报表的非同一控制子公司,亚联发展持股比例45%。开店宝2021年度少记营业成本70,109,681.52元、营业收入36,798,329.17元、应付账款17,389,196.03元、应交税费2,207,899.75元,多记预付账款13,714,256.57元。开店宝上述事项导致亚联发展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利润总额33,311,352.35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12.33%;虚增净资产33,311,352.35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81.39%,构成虚假记载。2022年8月31日,亚联发展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吉林监管局拟对亚联发展,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6、2024年8月4日晚间,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经查,*ST深天(维权)涉及的主要违规为:一、未按规定披露担保事项;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深圳证监局拟对*ST深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7、2024年8月7日晚间,深圳美丽生态(维权)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13号)。经查,美丽生态、佳源创盛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相关事项;二、未及时披露债务重组事项。中国证监会拟对美丽生态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佳源创盛处以15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8、2024年8月16日,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查,鹏博士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ST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二、ST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三、ST鹏博士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鹏博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9、2024年8月16日,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号)。经查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永悦科技重大合同临时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二、永悦科技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3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10、 2024年8月16日,闻泰科技(维权)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2024年8月16日,公司获悉相关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闻天下、张学政、傅丽娜涉嫌主要违法事实如下:一、傅丽娜实际控制使用“茅惠英”账户;二、闻天下、张学政与傅丽娜是一致行动人;三、闻天下、张学政与傅丽娜涉嫌信息披露违法,导致闻泰科技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闻天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张学政、傅丽娜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三、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
1、宜通世纪(维权)(300310)部分案件已调解。
部分投资者诉宜通世纪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调解结案。本团队仍在继续推进宜通世纪投资者索赔案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ST弘高(002504)一审胜诉。
近日,根据公开信息显示,投资者诉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迎来新进展,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弘高股份向投资者赔偿部分投资损失。
3、世纪华通(维权)(002602)多次向绍兴中院提交立案。
本团队代理的世纪华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多次向绍兴中院提交立案,本团队仍在继续推进世纪华通投资者索赔案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4、金正大(维权)(002470)部分投资者已获赔。
金正大在其2023年年报中披露,公司聘请有关公司对投资者诉讼案件可能形成的赔偿损失进行测算,并根据测算结果计提预计负债1.48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已判决/调解金额为4,509.50万元。
5、鹏欣资源(维权)(600490)诉讼时效剩四个月。
鹏欣资源证券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已经进入最后四个月的诉讼时效倒计时。该系列案前期已有过投资者胜诉先例。可索赔范围2019年2月25日到2019年4月25日之间买入鹏欣资源股票,并在2019年4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鹏欣资源虚假陈述案诉讼时效将于2024年12月22日到期。
6、富控互动(600634)诉讼时效剩四个月。
富控互动证券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已经进入最后四个月的诉讼时效倒计时。该系列案前期已有一审胜诉判决。可索赔范围2014年4月30日到2018年1月19日之间买入富控互动股票,并且在2018年1月1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案诉讼时效将于2024年12月30日到期。
7、亿阳信通(600289)诉讼时效剩四个月。
亿阳信通证券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已经进入最后四个月的诉讼时效倒计时。该系列案前期已有一审胜诉判决。可索赔范围2016年1月8日到2017年12月8日之间买入亿阳信通股票,并且在2017年12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亿阳信通虚假陈述案诉讼时效将于2024年12月27日到期。
四、投资者需准备索赔材料清单
(一)股票交易记录(或对账单);
(二)证券账户证明材料;
(三)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律师声明:
1.上述提示索赔条件、赔付对象及范围等仅供参考,最终以法院生效的判决认定为准。
2.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再支付。
(本文由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罗建欣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罗建欣律师,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桥证券诉讼中心创始人、主任,广州仲裁委仲裁员,广州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罗律师执业二十余年,持有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证书,且系资深股民,已组建专业证券诉讼团队,业务包括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权纠纷、证券刑事犯罪维权及辩护,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大量证券维权案件,维权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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