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4日晚间,ST证通(维权)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23号),2024年9月4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17号)。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证通涉及的主要违规为:2015年,证通电子收购广州云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0%股权,将广州云硕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7年10月17日至12月4日,广州云硕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6份采购合同,约定向紫晶存储采购存储设备、管理软件等产品,合同金额合计2,177.4万元(单位人民币,下同)。2017年11月1日、2018年8月23日,广州云硕分别与北京一点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将紫晶存储相应货物销售给北京一点,合同金额合计2,648.14万元。上述采购、销售业务涉及的货物未真实交付,均不具有商业实质。通过虚构上述业务,广州云硕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7,641,509.43元,虚增营业成本12,564,102.56元,虚增利润5,077,406.87元;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6,886,194.69元,虚增营业成本6,046,153.86元,虚增利润840,040.83元。广州云硕上述行为导致证通电子2017年、2019年利润总额分别虚增5,077,406.87元、840,040.83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3.78%、12.52%。证通电子2017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业绩方面,2024年8月30日ST证通发布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03亿元,同比下降21.52%;实现净利润-3898.98万元,同比下降271.92%;基本每股收益-0.06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为-1.58%。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ST证通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参与索赔。暂定:于2018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29日之前买入ST证通,且在2024年5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证通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ST证通维权入口)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张云律师专栏)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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