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市场生态重塑的关键时间节点,“827新政”已推行满一年。这一年来,A股IPO市场发生极大变化。
一是上市方面,自2023年8月27日证监会提出“阶段性收紧IPO节奏”,共计128家企业上市,融资938.44亿元,分别同比下滑69.69%、80.03%;
二是IPO受理方面,新增受理企业135家,同比下滑74.67%,其中有39家已终止,占比28.89%;
三是IPO终止方面,这一年来,484家企业IPO终止,同比增71.03%;479家因撤材料终止,同比增83.53%;
四是在审方面,目前329家公司排队在审,同比减少57.82%;
五是辅导备案方面,这一年共计新增辅导备案703家,同比下降29.77%。
这一年,影响IPO的重磅政策层出不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九大新规:
一是,“827新政”,提出“阶段性收紧IPO节奏”;
二是,一流投行“施工图”强调全面强化监管执法;
三是,“315新政”提出8项政策措施,包括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等;
四是,首发现场检查新规,要求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拟上市企业的三分之一;
五是,新“国九条”,提出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
六是,沪深交易所优化上市条件,提高主板、创业板上市标准;
七是,北交所辅导指引,要对在北交所上市的辅导监管进行系统规范;
八是,科创板八条,加强科创板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等;
九是,国务院规范中介机构IPO服务规定征求意见,其中提到“地方政府不得为公司上市提供奖励”“中介机构收费不得与IPO结果挂钩”等诸多新规。
IPO上市:128家上市,募资减少八成
截至8月27日,自2023年8月27日以来,共计128家公司发行上市,同比减少294家,降幅为69.69%;募集资金总额达938.44亿元,同比减少3760.41亿元,降幅达80.03%。
上年同期数据为,自2022年8月27日至2023年8月26日,共计422家公司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总额达4698.85亿元。
这一年来,40家券商保荐承销上述企业的IPO业务,海通证券保荐数量最多,有12单;中信建投有11单,中信证券与国泰君安各有10单,民生证券有9单,华泰联合有8单,中金公司有6单,招商证券与财通证券各有5单,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4单。
此外,这一年IPO上市企业有3单的是中泰证券、国投证券、东吴证券;有2单的是中银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兴业证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国金证券、第一创业、东莞证券。有17家券商各有1单IPO业务。
受理:135家获受理,同比减少逾七成
受理方面,易董数据统计显示,截至8月27日,这一年来,新增IPO受理企业总计135家,同比减少398家,降幅达74.67%。2022年8月27日至2023年8月27日有533家。
其中,上交所主板和科创板各9家,深交所主板和创业板分别有7家、8家,北交所102家。
在新增受理的135家IPO企业中,有39家已终止,占比为28.89%。
终止:479家因撤材料终止IPO,增逾八成
自“827新政”以来,共计484家公司终止IPO,同比增201家,增幅为71.03%,其中479家因撤材料终止,占比为98.97%,同比增218家,增幅为83.53%。
因撤材料终止IPO项目的券商有64家,通常保荐数目高,撤否对应也较多。
这一年来,IPO因撤材料终止最多的是中信证券,有61单,其次是中信建投,有42单,海通证券与民生证券各有31单,华泰联合与中金公司各有26单,国金证券有25单,国泰君安有23单。
IPO撤材料终止13单的券商有3家,分别是开源证券、东吴证券、国投证券,有12单的是招商证券、广发证券,有10单的是申万宏源承销保荐、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浙商证券,有8单的是国信证券、东兴证券、国元证券,有7单的是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6单的是财通证券、中德证券,有5单的是中原证券。
有4单IPO撤材料终止的是中泰证券、五矿证券、华创证券、光大证券、兴业证券、华西证券,有3单的是首创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华英证券、平安证券、中银证券,有2单的是东北证券、西部证券、东亚前海、西南证券、天风证券、湘财证券、银河证券,有1单IPO撤材料终止的券商有22家,在此不一一列举。
在审:仅329家公司排队,同比降近六成
受撤否高企、申报受理较低等因素影响,在审排队数量已经到了一个较低的水平。
截至8月26日,共计329家公司在审,较“827新政”当日的780家在审,现已“腰斩”,同比减少451家,降幅达57.82%。
在审数量最多的券商是中信证券,有34单项目在审,其次是中信建投,有22单;在审排队超过10单的还包括华泰联合(20单)、民生证券(19单)、中金公司(18单)、海通证券(17单)、国泰君安(16单)、国金证券(15单)、招商证券(14单)、国投证券(14单)、东方证券承销保荐(12单)。
有8单的是广发证券、国信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东兴证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7单的是浙商证券、东吴证券,有6单的是开源证券,有5单的是中泰证券、国元证券、东北证券;有4单的是兴业证券、天风证券、德邦证券,有3单的是西部证券、东莞证券。此外有2单的券商有11家,有1单的券商有11家,数量较多,在此不一一列举。
此外,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显示,这一年来,共新增辅导备案703家,同比减少293家,降幅为29.77%。
IPO监管新规频出
近一年多来,A股IPO市场相继推出多个重磅政策。
2023年8月18日,证监会提出,“合理把握IPO、再融资节奏,完善一二级市场逆周期调节。”
2023年8月27日,证监会正式提出,“根据近期市场情况,阶段性收紧IPO节奏,促进投融资两端的动态平衡”。
2024年3月15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也即相关机构建设的“施工图”。其中强调,全面强化监管执法。坚持机构罚和个人罚、经济罚和资格罚、监管问责和自律惩戒并重,对无视、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的机构与个人依法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加强行业机构股东、业务准入管理,完善高管人员任职条件与备案管理制度。
被誉为“315新政”同日公布,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提出8项政策措施,一是严把拟上市企业申报质量,二是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三是突出交易所审核主体责任,四是强化证监会派出机构在地监管责任,五是坚决履行证监会机关全链条统筹职责,六是优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衔接,七是规范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八是健全全链条监督问责体系。
同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并实施修订后的《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证监会指出,其将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加大首发企业现场检查力度,使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拟上市企业的三分之一。
4月12日,被誉为新“国九条”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由国务院发布,关于IPO方面内容,其中明确提到,提高发行上市辅导质效,扩大对在审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现场检查覆盖面;进一步压实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
同日,沪深交易所优化上市条件。上交所拟完善主板上市条件,适度提高净利润、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和市值等指标;深交所新修订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适度提高创业板第一套上市标准的净利润指标。
4月30日,证监会制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1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以下简称《北交所辅导指引》),首次以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形式,对新三板挂牌公司通过“层层递进”路径在北交所上市的辅导监管进行系统规范。
同日,上交所、深交所正式发布了《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9项配套业务规则。进一步完善发行上市制度,提高主板、创业板上市标准,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
6月1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八条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强化科创板“硬科技”定位;二是开展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三是优化科创板上市公司股债融资制度;四是更大力度支持并购重组;五是完善股权激励制度;六是完善交易机制,防范市场风险;七是加强科创板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八是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生态。
8月16日,司法部会同财政部、证监会起草了《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并开启征求意见。其中,征求意见稿提到了“地方政府不得为公司上市提供奖励”“中介机构收费不得与IPO结果挂钩”等诸多新规。《规定》明确,中介机构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不得以参与实施违法行为等形式帮助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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